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办学设施设备_录取规则
作者:小编来源:招生之家时间:2024-02-11 11:52次
摘要:我们学校在不断的办学过程之中,不断的深化改革,让我们的学生能够在这个舞台绽放自己的青春
我们学校在不断的办学过程之中,不断的深化改革,让我们的学生能够在这个舞台绽放自己的青春,朝着我们的目标勇敢的出发,未来很长,我们必须对我们的未来负责。不要辜负自己的青春,未来是只有我们一步一个脚印的去坚持才会变成我们想要的那一个模样,我们在每一阶段都应该做出积极的付出与努力,未来才会按照我们的想要的那种轨迹达到我们想要的目的地。
学校办学历程
学校办学历程
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成立于1993年,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下设七个二级学院,开设50余个专业,现有在校生13000余人。
办学设施设备
办学设施设备
学院地处西安南郊大学园区,与西北工业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等高校的新校区毗邻,占地530余亩。校园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学院拥有24小时天然温泉、数字化图书馆、标准化运动场、形体训练中心、餐饮中心、超市、医院、银行、邮局等,教学、实训、生活服务设施一应俱全。
一所好的大学,好的师资队伍自然是不可或缺的,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学院有教职工223名,其中教师174人,教师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43人,硕士研究生34人,师资队伍职称结构合理。
学校办学成果
学院创办至今,取得了众多荣誉奖项及表彰,2012年,学校被中共陕西省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共青团陕西省委授予“精神文明建设最佳单位”、“全省高校共青团工作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由于办学特色鲜明,成绩突出, 2012年,学校获得中央财政400万专项资金支持,建设“建筑工程综合实训基地”。
招生计划:
学院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学院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录取规定;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安排尽量满足考生志愿。
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无比例限制。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报到注册的取消入学资格。
各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入校后我校各专业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关键词: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办学设施设备、录取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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