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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师资怎样,录取规则是怎样的?

作者:小编来源:招生之家时间:2023-12-09 05:02

摘要:我们学校在教育上面不仅会传授给学生的过硬的专业技能,我们还有注重学生的思想和道德上面的教育。

我们学校在教育上面不仅会传授给学生的过硬的专业技能,我们还有注重学生的思想和道德上面的教育。让学生学会独立的思考,并积极的把自己的想法带进社会中去。也不要把别人随意所说的话太过于当真。我们对于他人的依赖越少,我们就会活的越安详自在,让人疲惫的往往不是身体上面的劳累,更多的则是心灵上面的颓废。我们要用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

学校师资情况:

学院有各类教师950余人。教师队伍中,副高以上职称、研究生以上学历、“双师”素质教师约占专兼职教师总数的2/3。其中包括“全国优秀教师”2人,“四川省优秀教师”2人,“四川省三八红旗手”1人,“四川省突出贡献专家”1人,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人,四川省职称评定委员会专家2人、四川省高校设置委员会专家1人,省级教学团队1个。

经过八年的奋斗,学院办学成绩斐然。学院师生在国家、省、市级各类竞赛中共获得100多个奖项,其中在全国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国家级比赛中不乏全国一等奖。学院的办学质量和内涵建设的成果得到了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以及同行的高度评价,2013年底,接受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获全票通过。毕业生获得用人单位的普遍认可,许多毕业生都已成为公司单位的中高层管理干部,学院连续六届毕业生就业率均超过98%,先后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荣誉称号。2016年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在《2016年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咨询报告》中,学院排在四川省20位,是四川省唯一进入全国600强的民办高职院校。

录取规则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学院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凡是录取时对外语有单科成绩明确要求的专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投档我院的生源情况统一划定外语单科成绩,并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

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将作退档处理。

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与录取原则:

1.我院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认定

我院所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成绩以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艺术类“联合招生考试”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2.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批次最低控制线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我院将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以各种方式进行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与文化(艺术类考生还应含专业)考试成绩在内的全面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分别依照《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关键词: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师资、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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