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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创建于1977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同时也是全省首批正式通过教育部新指标体系“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高职院校。
学校立足光谷,服务湖北,面向全国,主动对接信息技术产业、智能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不断调整和优化专业布局。现开设有36个专科专业,形成了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装备制造、资源工程、信息技术、财会金融、电子商务、工商管理、旅游服务、艺术设计等8大专业群,打造了一批新的信息技术优势明显的省级品牌专业和省级特色专业。其中省级品牌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骨干专业6个,校级重点专业7个,校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精品课程2门,校级精品课程21门。
学校师资队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其中副高级以上教师占40%以上,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课专任教师77%,“楚天技能名师”16人,特聘教授7人。
学校着力培育工匠精神,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切入点,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与江汉油田、烽火科技、东风本田、华为、中兴通讯、万豪国际等140多家知名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对接企业生产过程,建立生产型实训基地、协同创新中心和创业基地,现有人物形象设计和石油工程技术国家级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基地3个,工业机器人、物联网技术、3D邮轮模拟、电子商务创业孵化中心、广告设计与制作等校内实训室96个,并与知名企业合作兴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53个。
学校人才培养硕果累累,400多人次在全国和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大奖,部分学生被授予湖北省技能状元、湖北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一年一度的招聘会,毕业生供不应求,就业渠道通畅,就业能力较强,一批批毕业生在各行各业书写美丽人生,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
学校获批为湖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湖北省首批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单位、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成果认定中心(湖北)建设单位,设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湖北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湖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湖北省职业(创业)培训基地、武汉市创业培训定点单位,设有国家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
学校秉承“立德、树人、笃学、尚行”的校训,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大力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智慧校园,连续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湖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单位、湖北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学校、省级安全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坐落在被誉为“创业之都、梦想之城”的中国光谷——武汉东湖高新区腹地,环境精美,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无可匹敌,与光谷软件园园校一体,相拥着光谷金融港、大学科技园,相融于众多的高新技术产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中。目前在校生规模近万人。
招生计划
1.今年学校在湖北、河北、山西、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1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总数为3870人,其中:湖北3515人,外省355人;湖北省普通文理类2743人,精准扶贫计划160人;中职文理类282人,精准扶贫计划40人;艺术类290人。
2.在录取工作中,学校将根据考生志愿情况适当调整各科类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
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湖北省技能高考的考生。
报考条件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户口所在地2017年普通高考(或技能高考)。同时,艺术类考生还必须参加户口所在地2017年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
录取规则
1.学校各科类投档比例均按当地省招办规定执行。
2.学校各专业对单科成绩无特殊要求,无外语语种限制。
3.学校各专业无分数级差,根据高考成绩按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学校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同等对待。
5.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6.录取结果由各省招办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学校网站或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新生入学
1.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校各专业的学费、住宿费和其他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局当年确定的标准执行并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新生。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体检等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助学政策
1.学校为成绩优异的学生设立奖学金。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学校还设有学校奖学金及其它专项奖励。
2.家庭经济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年),高校助学补助金(2000元/生/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按政策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凡取得学籍的学生,经本人申请,院(部)推荐,用工单位考察,学工处审核后,可获得勤工助学岗位。
毕业颁证
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内容,达到毕业标准,将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新生入学报到携带资料
(1) 高考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
(2)考生档案。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指定部门(一般为县、市招办或学校)领取后自带到学校或通知相应部门邮寄到学校;
(3)一寸蓝底彩色登记照4张(报到时用);
(4)党、团组织关系。未办理党团关系接转手续者,学校将不承认其党(团)籍。团员材料包括团员证和入团志愿书,党员需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入党相关材料等。待全部新生报到后,以班为单位统一收集整理以上材料,并转交相应部门。开设专业及收费标准
院(系) 专业 院(系) 专业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与制造 工商管理学院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数控技术 品牌代理经营 模具设计与制造 市场营销 机电一体化技术 网络营销 电气自动化技术 物流管理 工业机器人技术 旅游管理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酒店管理 电信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人力资源管理 物联网应用技术 经济贸易学院 互联网金融 计算机应用技术 财务管理 软件技术 会计 信息安全与管理 电子商务 移动应用开发 移动商务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传媒艺术学院 建筑室内设计 通信技术 人物形象设计 石油工程学院 油气储运技术 艺术设计 石油工程技术 广告设计与制作 动漫设计 游戏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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