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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72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湖北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拥“武汉·中国光谷”的中心地利,开创了区域化、国际化、现代化高职办学的成功范例,成为引领荆楚、示范全国的高职教育著名品牌。
学校现有占地面积1580亩,建筑面积68.7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1.2亿元。学校拥有51个校内实训基地,其中有数控、电信、生物3个国家级实训基地、14个省级实训基地,211个实验室,437个校外实训基地,教学设备总值达到1.86亿元。学校馆藏纸质图书143.5万册,电子图书12TB。学校还建有出口总带宽4.1Gbps、主干带宽10Gbps、数据总量45TB、信息点18811个的校园网。
学校现设置14个二级学院共63个专业,覆盖电信、机电、计算机、建筑、商学、艺术、外语外贸、文化传媒、旅游航空、纺织服装、生物、轻工、国际教育、继续教育等十多个应用技术与教育领域,形成了“国家级(9个)、省级(30个)、校级(33个)”三个层次的“金字塔”型的重点、特色专业群,5个专业入选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建设,现代制造和旅游两个专业群为湖北10大职教品牌,13个专业开始实施国家骨干专业建设,专业服务区域产业发展能力大大增强。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教职工1444人,其中专任教师895人,教授、副教授449人,“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超过90%。学校拥有国务院、省政府津贴专家7人,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4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先后聘请楚天技能名师29人,常年聘用外籍教师15人。学校有国家行业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5人,国家督学1人,全国和湖北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评估专家4人。
学校积极开展国内外合作办学,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爱尔兰、新加坡等25个国家和台湾地区的107所院校或教育机构建立交流与工作关系,开展各类国际教育项目16个,2000多名校友在国(境)外学习和工作。学校依托行业产业,发起并牵头成立了湖北现代制造、电子信息、旅游、生物四个职业教育集团,与IBM、海尔、华中数控、联想等300多家企业和机构长期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校外实训基地437个。
学校现有在校生23000余人,毕业生初次就业率长期稳定在95%以上,学校就业工作7次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学校建有职业教育研究院、旅游研究院、华泰机电技术研究所等13个研究机构,为行业企业提供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年社会服务经费到款额达1170万元。学校援建中西部职业院校10所,并支持建设了湖北省教育援疆品牌——武汉职院新疆博州分院。学校年均为全国和全省培训职教师资400余人,年均开展职业技术技能培训20000余人次。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始于1972年创立的长江电讯技术学校,1978年12月,学校更名为武汉无线电工业学校,1999年,教育部正式批准原武汉无线电工业学校和湖北省电子工业学校合并组建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湖北省工业设计学校、湖北省一轻工业学校并入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职教先进单位、全国职教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全国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是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湖北人才工作先进单位、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先进高校。同时,学校也是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中国电子教育学会职教分会副会长单位、中国高教学会产学研合作教育分会副会长单位、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湖北省职业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湖北省高职教育学会会长单位。
招生省份
今年学校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录取规则
1.招生对象为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我校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省(市)招生政策规定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学校在湖北省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2.经湖北省教育厅审批,我校与湖北工业大学、武汉轻工大学等本科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前三年在我校的相应专业就读,后两年在相关试点本科院校就读,毕业可发我校专科文凭和试点本科院校专升本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规定的,可授予学士学位。
3.学校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若被录取到本校,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商务英语、应用英语、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达到90分(含)以上。
4.空中乘务专业只招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专业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对普通高中生的录取时,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并且面试合格的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河南省招生部门投档的考生中,按照河南省的招生政策执行。
5.服装表演专业对湖北省参加该专业非美术类服装表演专业联考的考生,择优录取。同时我校认可各招生部门组织的该专业联考成绩,根据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按照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酒店管理专业只招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专业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对普通高中生的录取时,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面试合格并且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达到70分(含)以上的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美术类的艺术考生,录取时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专业联考成绩,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播音与主持专业录取艺术类考生时,使用考生的播音与主持联考成绩,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旅游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连锁经营管理、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建筑工程技术等中外合作办学的普通文理专业,在招收湖北考生中,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各专业不设定男女比例。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11.学校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助学育人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人成才。请符合条件的新生于当年7—8月在生源所在地向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1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院系设置
院系 专业(方向) 类别 院系 专业(方向) 类别 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工程技术 理 服装工程学院 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 艺术 工程造价管理 理 服装设计(服装艺术设计) 艺术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文/理 服装表演 艺术 数字城市技术 文/理 包装技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 艺术 物业管理 文/理 染整技术 文/理 消防工程技术 文/理 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家纺产品设计) 文/理 生物工程学院 生物制药技术 理 现代纺织技术(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文/理 生物技术及应用 理 服装设计(服装工程与CAD) 文/理 食品生物技术(食品安全与检测方向) 理 印刷技术(图文信息处理) 文/理 药品经营与管理 文/理 计算机技术及软件工程学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 文/理 药物制剂技术 理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文/理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文/理 计算机信息管理 文/理 光电子技术 文/理 计算机应用技术 文/理 通信技术 文/理 软件技术 理 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 理 商学院 会计 文/理 节能工程技术(电子节能方向) 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理 电子组装技术与设备 理 市场营销 文/理 制冷与空调技术 理 电子商务 文/理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理 工商企业管理 文/理 机电一体化技术 理 物流管理 文/理 模具设计与制造 理 连锁经营管理 文/理 模具设计与制造(3D打印技术方向) 理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文/理 数控技术 理 艺术设计学院 环境艺术设计 艺术 电气自动化技术 理 景观设计 艺术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文/理 电脑艺术设计 艺术 文化与传媒学院 文秘 文/理 产品造型设计 艺术 电子政务 文/理 动漫设计与制作 艺术 公共关系 文/理 数字传媒艺术 艺术 主持与播音 艺术 摄影 艺术 外语外贸学院 商务英语 英语90分以上(含90分) 文/理 旅游与航空服务学院 空中乘务 文/理/艺 商务英语(英语教育) 文/理 旅游管理 文/理 商务英语(科技翻译) 文/理 酒店管理 文/理 应用英语(外贸英语) 文/理 会展策划与管理 文/理 应用日语 文/理 休闲服务与管理 文/理 应用法语 文/理
轻工学院 电光源技术 理 电机与电器 理 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 理 国际学院 旅游管理 (中澳合作) 文/理 计算机信息管理 (中美合作) 文/理 连锁经营管理 (中美合作) 文/理 数字传媒艺术 (中爱合作) 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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