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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作者:校办来源:招生之家时间:2025-03-09 12:41

摘要: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占地812.02亩(其中自有产权392.1亩),建筑面积26.54多万平方米(其中自有产权24.68万平方米)。现有普通高职在校学生5459人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占地812.02亩(其中自有产权392.1亩),建筑面积26.54多万平方米(其中自有产权24.68万平方米)。现有普通高职在校学生5459人,所有在校学生近1万人,教职工662人(不含兼职教师)。其中,专任教师408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128名(含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等高级技术职称),研究生以上学历118人,“双师素质”教师225名。 招生计划   今年我院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新疆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详细说明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录取规则   1.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考生。   (1)录取顺序: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   (2)录取专业确定办法: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配到其他缺额专业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比较相关科目成绩(文史类考生比较“语文+外语”的总分,理工类考生比较“数学+外语”的总分)。   (3)加降分要求:对于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且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艺术类(美术)专业认定各省(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总分和专业成绩总分均达到省(直辖市)划定录取分数线者,我校按专业成绩排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2.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3.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   4.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新生报到: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录取院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毕业证书颁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助学措施   1.奖学金: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未试点省市除外)、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也可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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